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司法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市司法局综合各有关单位的清理建议并审核后代拟起草了《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单并于2024年11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温州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处。 联系人:潘正; 联系电话:0577-88360032; 电子邮箱:1006761950 qq.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91号。 附件: 1.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