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通元镇农房搬迁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通元镇农房搬迁管理工作,结合镇实际,我镇草拟了《通元镇农房搬迁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19日

联系电话:0573-86617021

联系人:沈少文

地址:海盐县通元镇育才路766号

邮编:314306

附件:1.关于《通元镇农房搬迁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通元镇农房搬迁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1:

关于《通元镇农房搬迁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房搬迁的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二、实施对象

镇行政区域内,纳入年度农房搬迁计划、拥有农村合法住房、自愿永久放弃原农村宅基地,并将原宅基地及周边自留地交所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复垦及耕地提升的农户。

三、议题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搬迁类型、搬迁补偿政策、搬迁安置、工作流程等内容,共计8页。


发布日期:2024-11-19 截止日期: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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