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372号)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对2024年10月31日前印发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评估清理。经清理,拟宣布保留12件、全文废止16件、部分条款修改1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http://jx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经信局,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70539989@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联系人:耿为明,联系电话:82463262。 附件: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起草说明.wps 市经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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