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调整越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办法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内容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公众参与方式 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利益相关者对拟实施项目的支持态度、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等。 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评估主体单位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三、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575-88034353 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浙江创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75763713 电子邮箱:806637144@qq.com 公示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附件: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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