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丽水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县发改局会同各有关单位起草了《青田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青田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5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王维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67号502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6821276 附件:附件1:《青田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青田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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