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维护公平,决定对《海宁市支持二手车交易高质量发展政策》(海政办发〔2024〕45号)文件予以废止。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2日期间,以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海宁市商务局商贸科。
传真:0573-87288819
地址:海宁市商务局商贸科
联系人:朱毅晟
电话:0573-87288736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相关链接:关于对《废止海宁市支持二手车交易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征集已结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