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安政〔2024〕15号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72号文件,我镇决定废止《龙泉市安仁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二级联动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机制的通知》(安政〔2024〕15号),特制订《龙泉市安仁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安政〔2024〕15号)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与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反馈。通信地址:浙江省龙泉市安仁镇刘坊村横街27号,龙泉市安仁镇人民政府。

二、电话反馈。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8-7761525。

        三、反馈时间。2024年1114日-2024年11月22日。


        附件【起草说明】关于《龙泉市安仁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安政〔2024〕15号)文件的通知》(1).docx

                龙泉市安仁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安政〔2024〕15号)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docx



征集部门:龙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4-11-14 截止日期:2024-11-22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