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指导意见和县政府有关要求,为加强河流生态流量监督管理,维护河流生态健康,保障生态用水安全,我们组织编制了《平阳县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11月7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8日下班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1158338738@qq.com。 联系人:郑德仁;联系电话:0577-58109695。 附件: 附件1 平阳县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征求意见表.docx
平阳县水利局 2024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