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和标准,规范房屋征收补偿行为,根据《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甬政发〔2024〕56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单位起草了《慈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告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74-89591452,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行政服务中心14楼1404室,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慈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2.《慈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征求社会意见)起草说明.doc (联系人:陈柯达,联系电话:0574-89591454) 慈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