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推进节能减排,提高生活品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遏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秀洲区美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秀洲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5日下班前通过电话等形式反馈至秀洲区美丽秀洲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无反馈视作无意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公安分局:李警官,0573-82720723,15757895351 区生态环境分局:张科长,0573-82711232,15167347289 附件:关于征求《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秀洲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doc 秀洲区美丽秀洲建设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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