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23〕141号)、《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4〕1号)、《杭州市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等规定,现将《关于加强杭州市公共数据资产管理的试行意见(暂定名)(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1月5日至12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杭州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王琛; 联系方式:0571-89580369; 电子邮箱:20981990@qq.com;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152号; 邮编:310006。 附件:1.关于加强杭州市公共数据资产管理的试行意见(暂定名)(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关于加强杭州市公共数据资产管理的试行意见(暂定名)(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杭州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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