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0〕30 号)、《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0〕62号)以及《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司法局起草了《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10月16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6日。 联系人:黄园,联系电话(传真):0575-88202603,电子邮件:179675923@qq.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660号绍兴市司法局。 附件:征求意见稿.doc
绍兴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