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政府精准服务企业水平,促进内贸稳进提质,现对区“地瓜经济”提能升级政策的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条款如下: 《定海区推动内外贸双循环发展促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政策的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定商务【2023】34号)文件中,第五条第七款鼓励商贸主体依规纳统中“根据统计直报系统,对我区商贸批发、零售、餐饮主体首次纳入商贸统计库的,次年前三季度平均增速达到10%及以上的,给予每家新增企业一次性1万元奖励”内容,修改为“根据统计直报系统,对我区商贸批发、零售、餐饮主体首次纳入商贸统计库的,次年前三季度累计限上批零额增速或累计限上社零额增速达到10%及以上的,给予每家新增纳统主体一次性1万元奖励”。 现对区“地瓜经济”提能升级政策的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修改内容进行意见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11月8日。若有异议,意见征求截止日期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科室:定海区商务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580-8291522)
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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