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绍兴市推进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绍政办发〔2020〕28号),进一步提升《上虞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办〔2019〕141号)落实成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起草了《上虞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9月29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29日。 联系人:顾泽伟,联系电话:0575-82115583,电子邮件:878997980@qq.com。 通信地址:曹娥街道江西路1888号惠普广场D楼807。 《上虞区创建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2020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