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龙泉市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市产业基金”)的运作与管理,充分发挥市产业基金的引领撬动作用,现制定《龙泉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若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1月30日反馈至市财政局 邮寄反馈: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 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578-7760038 联系人:毛和辉 反馈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龙泉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龙泉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 龙泉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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