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政务服务网app 政务服务网


关于公开征求《玉环市加快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扶持玉环机器人产业发展,拟制定《玉环市加快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117日前以书面或者电话的形式反馈至玉环市经信局企业培育与产业转型升级科。

联系单位:玉环市经信局

通讯地址:玉环市经济开发区科技综合大楼B 1511室 邮编:317608

联系人:董珊珊

联系电话:0576-80717273

(起草说明)玉环市加快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docx



玉环市经信局

20241029

玉环市加快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促进我市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赋能新型工业化,打造省内领先的机器人高端制造高地,结合玉环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鼓励机器人企业做大做强

1.对进入玉环市培大育强、招大引强、科创领强三强项目库的科技型机器人企业,自签约之日起,依照项目投资进度完成情况,提供最多 36 个月、补助面积一般不超 3000 平方米的厂房租金 100%补助,但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 15%。(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投促、市经信局)

2.支持机器人企业上规升级,对新上规企业在现有支持政策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20%奖励。经部门或专家认定,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连续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的机器人企业,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40万元、80万元的奖励。人形机器人企业按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标准减半执行,享受同等优惠扶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对机器人企业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隐形冠军、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台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机器人企业,在现有支持政策奖补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支持机器人首台(套)装备研发

支持机器人重大装备研制应用。鼓励机器人企业自主研发生产国内领先的智能制造产品,对机器人领域当年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首台(套)设备的,在现有支持政策奖补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支持打造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

支持打造机器人+”应用场景,征集培育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对入选当年度国家级、省级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和机器人+应用标杆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支持机器人企业技术改造

支持机器人制造企业积极参与汽车零部件、水暖阀门等玉环特色产业智能化转型,对企业购置的四轴及以上的关节机器人,单台20万元(含税)以上的,除享受购置设备补助外,再按设备投资额(不含税)的10%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五、支持打造机器人产业落地平台

支持在南湾智谷布局建设机器人产业智造谷,打造智能机器人主题园区,支持玉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机床产业科技平台打造成为智能机器人产业孵化、科技研发和先进制造的产业集聚区,提升产业空间承载能力,吸引包括人形机器人在内的优质机器人产业链企业落地布局。鼓励园区(楼宇)运营单位积极培育引进机器人上市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优质企业。(责任单位:科技局、市经信局、芦浦镇)

六、鼓励引进机器人关键领域项目

加快高精密减速器、智能控制器、高性能伺服驱动系统等工业机器人以及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机器人本体制造等项目招引,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支持。对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由产业基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在玉环新注册成立或注册地迁址玉环的机器人企业,按基金投入资金的10%给予一次性的落户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投、市经信局、市投促、市科技局)

七、支持机器人企业加强研发

1.根据科技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对当年度科技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5%(含)以上或当年度科技投入2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加20%的(不含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机器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科技局)

3.对机器人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台州市级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现有支持政策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20%上浮奖励,上浮奖励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八、支持机器人产业创新平台建设

对经市政府批准的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立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中试平台或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经认定新创建的具有开放性质的集机器人研发、实验、检验检测、培训辅导等一体的科技服务平台,按投入额给予不超过30%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九、鼓励机器人企业开展标准研制

对机器人企业制(修)订并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浙江制造产品标准)的第一完成起草单位,分别奖励2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制(修)订并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排序第一完成起草单位以后的前5位企业(组织),分别奖励30万元、8万元、2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支持打造玉环机器人品牌

树立玉环机器人品牌,积极做好品牌培育、推介和引导,扩大玉环机器人品牌影响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对在玉环市举办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机器人产业大会、论坛峰会、展会、行业会议、学术年会等重大活动,经评审后给予非政府举办主体一次性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

十一、设立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基金

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各类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国有资金组建玉环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首期规模不低于10亿元,玉环财政及国资的出资比例可提至50%,专项扶持机器人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投、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十二、做好机器人企业土地要素保障

支持创新能力、技术实力、产品领先的机器人企业依据《玉环市产业争先项目评价管理办法》《玉环市留驻项目培大育强决策评估机制》等文件申报培大育强优质项目库,强化用地要素保障。积极推进工业上楼,对机器人企业新建或改(扩)建4层及以上自用生产性用房容积率超过2.0以上的部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补助,单个项目补助均不高于100万元。(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

十三、加大机器人产业人才引育

加大机器人领域创新人才补助力度,对新认定或新入选“500精英领军、高端、特优、高级创新人才,按其年薪的60%5年内分别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年最高80万元、70万元、60万元、40万元薪酬补助。给予“500精英创新人才最高200万元房票补贴、80万元安家补贴、50万元生活补贴。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机器人企业联合本地院校,设立机器人人才培训基地、人才定向班等。(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

十四、支持机器人中小企业融资

对规模以上机器人企业,做到融资对接全覆盖、政府性融资担保全覆盖 、贷款风险补偿全覆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对机器人企业的风险容忍度,做到尽职免责。对拥有发明专利的中小微机器人企业的贷款,按银行同期基准LPR贷款利率的20%给予贴息,最长不超过3年,每家企业最高贴息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金融监管支局)

(以上条款均按照就高不重复、晋级补差的原则给予奖励;机器人企业的界定以统计代码为准)

征集部门:玉环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4-10-29 截止日期: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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