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经学校申请,在前期调研、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形成《宁波黄泰技工学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建议和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 1、电子邮箱:zjnb6363@163.com; 2、传真:89186367; 3、邮件: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2412房间; 4、联系电话:89186367;联系人:史文; 5、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0年9月29日至10月12日。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 宁波黄泰技工学校收费标准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经学校申请,在前期调研、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研究,拟定学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如下: 一、各专业学费标准(基准价)见附件,收费标准允许上浮10%,下浮不限。 二、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学校收取学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严禁跨学期预收。 本方案拟在202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黄泰技工学校各专业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 拟定收费标准(基准价) | |
药剂专业 | 4500 | 中药专业 | 4500 | 药品分析与检验专业 | 4500 | 电子商务专业 | 5500 | 模具制造专业 | 5500 | 幼儿教育专业 | 5500 | 室内设计专业 | 5500 | 数控技术及应用专业 | 6000 | 机电一体化专业 | 6000 | 汽车维修专业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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