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乐清市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体系,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引领文化消费,更好地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元文化需求,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艺术科反映。

联系人:戴辉
联系电话:0577-61880365
通讯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A321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22日



乐清市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工作绩效评价表.wps



乐清市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wps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技术文件.wps



乐清市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暂行办法.wps



《乐清市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发布日期:2024-10-23 截止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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