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全市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办〔2024〕4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慈溪市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6日至2024年11月3日。公告期间,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74-63015014,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438号,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人:陈烁琳,联系电话:0574-63018960。 附件:1.慈溪市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慈溪市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起草说明.wps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