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古堰画乡景区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实施细则》、《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拟在古堰画乡景区水域设立禁钓区,现将相关方案公示如下: 一、禁止垂钓区范围 古堰画乡景区范围内水域面积约3k㎡,东至白龙滩,西至坪地码头,西北至竹排码头。(详见附图) 二、禁止垂钓时间:全年。 三、禁止垂钓行为:采用任何钓具进行任何形式的垂钓行为。 四、法律责任:违反禁止垂钓区规定开展垂钓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置。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4日。 敬请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在11月4日之前反馈至莲都区农业农村局419室,联系电话:0578-2609609,逾期不回复视为无意见。
附件1: 《古堰画乡景区禁钓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起草说明.docx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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