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个月的公示期,截至11月25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兰溪市星辰路1号,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545719116@qq.com。
联系人: 应非凡 联系电话: 0579-88902129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