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突发事件中受影响人员基本生活的物资保障能力,根据《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共同起草制订了《绍兴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8月18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委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委,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求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8日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 联系电话:0575-85131196; 传真:0575-85132691; 电子邮件:sxsfgwcy@163.com 附件:绍兴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