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文成县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加强基金管理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96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联合起草《关于调整文成县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请将意见反馈至县人力社保局,联系人:余飞飞,电话:59026859,

邮箱:1065892131@qq.com,

地址:文成县社保中心(就业大楼)二楼203办公室。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关于调整文成县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成 县 财 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

                                 2024年10月16日


征集部门:文成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4-10-22 截止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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