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为了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和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双塔街道办事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17日,街道各科室及下辖村社如对本管理办法有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双塔街道办事处提出。
联系地址:江山市市区江滨路54号
联系人:徐 飞
联系方式:0570-4693107
江山市双塔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8日
双塔街道办事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街道项目管理工作,推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有序规范,根据《江山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市委〔2015〕185号)、《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政发〔2016〕87号)、《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江政发〔2018〕3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村级小微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补充规定》(江监管办发〔2020〕6号)、《江山市村级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江监管办发〔2024〕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标前管理
(一)管理权限
所有项目投资由双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对口办公室、村负责具体实施,项目全程接受街道纪工委、项目办监督。
(二)项目计划
年度项目投资计划由双塔街道各办公室在年初和年中书面提出,街道项目办初核,经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通过后发布实施,并由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一向上级部门进行项目报批立项并登记造册。项目投资计划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工期、进度计划、项目概算、资金来源等。
(三)项目前期
双塔街道组织实施的项目前期工作由对口办公室负责。包括:负责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投资概算或预算、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等资料,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上班子会准入。
行政村组织实施的项目前期工作由其自行负责,经驻村干部初核,分管领导或联村领导审核确认后上班子会准入。
需提交街道党政班子研究讨论的有:工程类街村两级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的;采购类街村两级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总额3万元以上的;产权类国有或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出让年度或单项合同估算价3万元以上的。
项目实施所需测绘、设计、预算及复核、招标代理、监理、审计等由街道原则上采取轮流方式使用招标入围我街道的中介机构(街道未招但上级主管部门招标入围的可参照使用),不得擅自委托非街道入围的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二、招投标管理
以下限额范围内项目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交易,街道项目办全程参与。
(一)建设工程类
1.工程施工项目预算价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工程设计项目、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3.工程勘察、监理、项目管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
(二)采购类
1.货物采购:
(1)街道本级货物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总额30万元以下有综合办会同财政所在政采云“网上超市”直接采购,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30万元以上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总额3万元以下经审批由各业务办公室采购;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总额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由综合办会同财政所在政采云“网上超市”议价采购或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招标采购;
(2)村级货物采购:单价预算0.3万元以上或单次批量预算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政采云平台目录内的,可参照政采云平台由村物品使用人、报账员、村监会主任等至少3人共同采购,成交价须低于政采云报价;政采云“网上超市”未上线无参考价,单价预算0.3万元以上或单次批量预算总额1万元以上的,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招标采购。
2.服务采购:除与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等服务采购外,参照下列标准:
(1)街道本级服务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服务,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总额30万元以下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或“框架协议”进行直接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服务,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招标采购。
(2)村级服务采购: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1万元以上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招投标采购;
采购前需填写《双塔街道村级工程、采购项目审批表》、《双塔街道采购审批单》。
(三)产权流转类
1.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承包权,单个项目年租金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2.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单个项目评估价50万元以下的。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山塘、水库养殖水面经营承包权,单个项目年租金10万元以下的。
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选位权),同批次在50户以下。
5.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单幅(块)出让评估价100万元以下的。
6.农民自愿申请的农村房屋所有权,同一产权人出让标的评估价50万元以下的,或者多个产权人同批次评估价累计100万元以下的。
7.农林产品所有权,单个项目评估价10万元以下的,或者同批次出让评估价累计100万元以下的。
8.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单个项目评估价10万元以下的,或者同批次出让评估价累计50万元以下的。
9.农业生产性设施使用权,设备所有权,单个项目评估价10万元以下的,或者同批次出让评估价累计50万元以下的。
10.农村集体所有房屋、场地出租,单个项目年租金评估价20万以下的,或者同批次项目年租金评估价在50万元以下的。
11.农村集体所有房屋出售,单个项目评估价50万元以下的,或者同批次多个项目评估价在100万元以下的。
1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资源使用权,单个项目评估价10万元以下的,或者同批次出让评估价累计在50万元以下的。
产权交易项目应当提供产权证明材料,资产资源出租出让底价1万元及以上原则上应由中介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以上项目年出租金额或出让金额0.1万元以下的,由联村领导和“三资”分管领导审批。
资产资源出租出让转让年限原则上按下列规定确定:
店面、厂房、仓库等经营性资产出租或对外承包期限一般为5年。晒场、堆场、山塘、鱼塘、水库、杂地等自然性资源合同租赁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山场等自然性资源项目使用权承包、租赁或者拍卖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确需延长的,经村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项目业主报街道审批。依法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或市人民政府审批的项目,经街道初审后逐级报批。沙场、沙滩、采石场等使用权实行许可证制度,依照资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三、交易程序
(一)公开招标项目
1.村级招标项目确定后,填写相关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书、村两委决议书,属于村级重大事务的(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应当执行“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
(2)图纸及会审纪要、工程项目预算书及预算审核确认单、价格评估报告书(如有);
(3)公告、须知、合同附件(村和法律顾问审核);
(4)涉及土地、规划、林业等审批的项目须经相关部门同意并附相关依据;
(5)其他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2.街道级招标项目确定后,填写相关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双塔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纪要;
(2)图纸及会审纪要、工程项目预算书及预算审核确认单、价格评估报告书(如有);
(3)公告、须知、合同附件(项目办和法务审核);
(4)涉及土地、规划、林业等审批的项目原则上须经相关部门同意并附相关依据;
(5)其他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二)可不进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项目:
1.建设工程类: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二是少数国有企业实施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项目;三是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下的小微工程建设项目;
上述建设工程项目如采用直接发包的,1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直接发包前需经市监管办同意,抄送市纪委监委。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直接发包前需市政府项目分管领导同意,市监管办备案,抄送市纪委监委。所有直接发包工程项目在中标结果确定后3日内由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在小额交易平台录入直接发包项目信息。
2.采购、服务类:
(1)预算单价0.3万元以下或单次批量预算价1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类;
(2)单项或单次批量预算总额3万元以下的,在成交价不高于政采云“网上超市”报价前提下可由行政村自行采购;
3.农村产权流转类:单个项目年租金评估价1万元以下的;
(三)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由项目实施村或对口科室委托代理机构编制,必须明确交易方式、评标标准、开标和定标办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数额、违规违约责任等,委托方必须对招标文件进行严格审阅把关。招标文件经街道项目办初审,分管领导或联村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在交易平台发布。
(四)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条件接受报名,对投标人或其代理人严格执行“三个一致”核验,做到人员和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一致,人员与授权书或介绍信一致,人员与其签名及联系方式一致。规范做好报名登记,杜绝代签现象。
(五)开标、定标及公示
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标后管理
(一)合同签订
中标公示或结果公告期满后,无投诉无异议无质疑或投诉理由不成立的,中标候选人到街道项目办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并于30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街道项目办现场参与,并负责对合同进行复核,合同签订后街道项目办留存一份。合同签订前,中标方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履约保函。
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组织招标。
(二)工程监理
单项工程合同价30万元以上项目,应当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委托方和项目办要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履职情况特别是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工作规范等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切实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三)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指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施工现场等实际情况,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等;改变工程的实际安排或实施顺序;以及施工方提出合理建议,经业主单位批准同意。
工程变更严格实行“先审批后变更、出具变更设计联系单后组织实施”的原则。
1.村级工程项目如因预算、设计等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业主单位初审后,填写《双塔街道村级工程变更备案表》,村两委成员及村级现场监管成员、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村团长签字同意后,报街道项目办审核备案。
工程量增减原则上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20%(不是指增加部分和减少部分相互抵扣后)。增减超过原合同价10%以上20%以下或5万元以上的,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超过原合同价20%的,原则上需进行重新招标。
2.双塔街道建设项目的工程变更,执行《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1)单项变更增减工程费用估算在5万元以下且不超过施工合同总价5%的工程变更,由对口办公室提出工程变更依据和费用估算清单,填写《双塔街道工程变更审批表》,经报街道项目办审核备案,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实施;
(2)单项变更增减工程费用估算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合同总价20%的,由对口办公室提出工程变更依据、变更设计方案和费用估算清单,填写《双塔街道工程变更重大事项会商表》,经报街道项目办审核备案,业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后实施;
(3)单项变更增减工程费用估算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合同总价20%的,按第(2)款规定经重要事项集体会商同意后,提交双塔街道班子会集体决策。
(4)单项变更增减工程费用估算在50万元以上的,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实施。
(四)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必须在实施隐蔽工程前由施工单位提出,经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方予认可;施工过程中要留存影像文字等体现施工情况的资料。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隐蔽工程完成情况,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否则不予认可。
(五)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实施项目的验收由项目办牵头组织,人员由项目办、项目对口业务科室、项目分管领导、设计、监理等组成;行政村实施项目的验收由村牵头组织,人员由村两委、驻联村干部、驻村领导或项目分管领导、项目对口业务科室、项目办、设计、监理等组成,另外邀请2名及以上非村干部村民代表参与。需要上级部门参与验收的由对口业务科室负责联系邀请。需要进行质监、资规、应急消防、生态环境等专项验收的项目,应及时进行专项验收。
验收报告要有明确的验收结论(包括工期认定),并有参加验收人员亲笔签名。验收报告作为支付工程款、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的依据。
(六)结算审计
工程按设计内容建成后,应当于6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并进行审计。结算审计实行结算造价必审制,由街道项目办进行初核。凡单项工程结算在5万元以上,委托入围年度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单位审计。
(七)档案归集
所有工程档案资料(包括村级工程)由街道统一保管存档。工程档案资料主要包括:招投标资料、合同、开工报告(未按时开工的需有开工延期说明)、工程变更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相关会议纪要、工程决算审计、工程款支付以及图纸、监理报告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工程项目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各村、对口办公室在最后一笔工程款支付前,需将《双塔街道街村项目档案资料清单》(附件11)及全部工程资料原件送街道项目办进行审核,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
项目办要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街村工程原始资料及时移交街道档案室,村级5万元以下工程项目资料由村自行保管存档。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未尽事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双塔街道街村级工程、采购项目审批表
2.双塔街道村级集体资源出租出让审批表
3.双塔街道工程、采购项目审批表
4.双塔街道资源出租(出让)审批表
5.双塔街道村级小额公共资源特殊交易事项申请表
6.双塔街道小额公共资源特殊交易事项申请表
7.双塔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审批单
8.双塔街道村级工程变更备案表
9.双塔街道工程变更审批表
10.双塔街道重大事项会商表
11.双塔街道街村档案资料清单
附件1
双塔街道村级工程、采购项目审批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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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预算)价 |
| 下浮率(%)/评标办法 |
|
交易方式/采购方式 |
| 工期/服务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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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采购内容 |
| 需投标方提供资质 |
|
村经济合作社意见 | 年 月 日 |
驻村干部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联村领导意见 | 该项目在 年 月 日经班子会议讨论同意准入。 签名: 年 月 日 |
资规意见(工程类) | 签名: 年 月 日 |
业务线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项目办初核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公共资源交易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街道办事处意见 | 双塔街道办事处(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村、项目办、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附件2
双塔街道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出让审批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起步价/评估价 |
| 期限(年) |
|
面积(㎡) |
| 上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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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经济合作社意见 | 年 月 日 |
驻村干部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联村领导意见 | 该项目在 年 月 日经班子会议讨论同意准入。 签名: 年 月 日 |
业务线(三资)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公共资源交易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街道办事处主任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村、项目办、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附件3
双塔街道工程、采购项目审批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业主单位 (业务办公室) |
| 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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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采购内容 |
|
资金来源及资金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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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意见 | 该项目在 年 月 日经班子会议讨论同意准入。 |
估算(预算)价格 |
| 下浮率(%)/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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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采购方式 |
| 工期(天)/服务期(天) |
|
项目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项目办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公共资源交易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街道办事处主任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 | 1、招标预算 2、招标文件3、班子会会议纪要;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业务办公室、项目办、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附件4
双塔街道资源出租出让审批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业主单位 (业务办公室) |
| 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
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意见 | 该项目在 年 月 日经班子会议讨论同意准入。 |
起步价(万元) |
| 期限(年) |
|
面积(㎡) |
| 上浮率(%) |
|
需投标方提供资质 (报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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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项目办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公共资源交易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街道办事处主任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业务办公室、项目办、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附件5
双塔街道村级小额公共资源特殊交易事项申请表
建设单位(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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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项目预算(万元) |
|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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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申请理由 | 村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联村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项目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公共资源交易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街道办事处主任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注:1.特殊交易指不公开招标;2.交易方式指不招标(直接委托)
附件6
双塔街道小额公共资源特殊交易事项申请表
建设单位(招标人) |
|
项目名称 |
|
项目预算(万元) |
| 交易方式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申请理由 | 经手人: 年 月 日 |
街道班子会议讨论时间 |
|
项目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项目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公共资源交易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街道办事处主任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注:1.特殊交易指不公开招标;2.交易方式指不招标(直接委托)。
附件7
双塔街道采购审批单
申请办所(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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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采购 | 品名 | 规格 | 数量 | 预计单价(元) | 预计总价款(元) | 拟使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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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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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招标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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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情况 | 办公室领导意见 | 综合办审核意见 | 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审批后一式复印三份,综合办、财政所、申请办所(科室)各执一份;所有公用物品及固定资产由街道综合办统一采购。
附件8
双塔街道村级工程变更备案表
项目名称 |
| 变更提出单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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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理由及内容(应说明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原概算和现概算情况等要素): 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概算工程 投资额 | 万元 | 合同金额 | 万元 |
本次工程变更金额(+、-) | 万元 | 累计工程变更金额(+、-) | 万元 |
设计单位意见(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意见(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村两委意见(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联村团长、业务分管领导意见(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9
双塔街道工程变更审批表
项目名称 |
| 变更提出单位 |
|
申请单位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
变更理由及内容(应说明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原概算和现概算情况等要素): 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概算工程 投资额 | 万元 | 合同金额 | 万元 |
本次工程变更金额(+、-) | 万元 | 累计工程变更金额(+、-) | 万元 |
设计单位意见(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意见(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业务科室意见(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意见(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主要领导意见(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0
双塔街道工程变更重大事项会商表
会议名称 |
| 会议时间 |
|
会议地点 |
| 主持人 |
|
会商事项 |
|
会商主要内容 |
|
会商形成意见: 参会人员签字: 会商时间: 年 月 日 |
主要领导批示: |
附件11
双塔街道街村项目档案资料清单
业主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项目名称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合同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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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价 | 审定价 | 相比合同价增减 | 增减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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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减 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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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付金额 | 本次支付金额 | 合计支付金额 | 质量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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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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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资 料 | 有 | 无 | 备注 |
1 | 招投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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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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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发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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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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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变更审批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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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签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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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工鉴定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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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施工单位工程决算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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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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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竣工验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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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审计结果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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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相关工程会议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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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他质量检测检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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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填“无”的需在备注栏注明原因或理由; 审核人(驻村团长/业务分管领导):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上级部门对项目招投标及建设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变动,街道原有制度部分条款需进行调整,同时根据街道项目建设管理需要以及市委十四届第四轮巡察整改要求,特制定《双塔街道办事处项目管理办法》。
二、《双塔街道办事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单位
双塔街道办事处及下辖各村社。
三、起草依据
1、《江山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市委〔2015〕185号);
2、《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政发〔2016〕87号);
3、《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江政发〔2018〕39号);
4、《关于进一步明确村级小微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补充规定》(江监管办发〔2020〕6号);
5、《江山市村级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江监管办发〔2024〕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