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遂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征求意见稿)的函

为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落实防治责任,实施防治措施,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积极推动健康森林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及要求,现将编制完成的《遂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将《遂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征求意见回函加盖单位公章后(个人需写明单位或地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于2024年10月28日前寄或交到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联系人:李永先,电话8527665,645168。


附件:1 .《遂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

       2 .《遂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征求意见表。



2024年10月17日

遂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遂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单位:

现将《遂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严格贯彻落实,高质量完成我县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月**日


附件1


遂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落实防治责任,实施防治措施,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国家、省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遂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遂昌县地处浙西南山区,是浙江省重点林区县。根据2023年林草资源图统计结果显示:森林面积***万亩,其中涉松面积***万亩,涉松占比***%。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根据2024年遂昌县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普查结果显示:全县疫情发生面积***亩,病死松树数量***株。同时根据松材线虫病发生规律,并结合我县历年秋季疫情普查数量和实际枯死松树清理数量,预计到2025年3月底,动态发生病枯死松树数量预计达到10余万株,防控任务艰巨。

二、防治任务

各乡镇(街道,下称乡镇)、国有林场作为疫情防控除治责任单位,完成集中除治面积***亩、动态发生病枯死松树数量预计达到10余万株的清理任务,并做到动态清零。选用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药剂,在各关键时期开展防治工作,防治面积约***万亩次;完成打孔注药10万瓶,对古松树大松树进行重点保护;开展松褐天牛诱捕监测,实时掌握虫情发生趋势。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根据遂昌县松林资源分布特点,历年松材线虫病的发生情况、传播特点和发生规律,结合2024年秋季疫情普查的实际发生情况,将全县松林分布区域划分为中型疫区、轻型疫区、无疫情巩固区和预防区。

1.中型疫区。将妙高、云峰、濂竹、新路湾、北界、三仁、垵口、大柘、石练、湖山、金竹、应村、高坪等乡镇和牛头山林场划分为中型疫区。做好遏制疫情发展势头,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大幅压缩疫情发生面积、降低病死树数量。

2.轻型疫区。将黄沙腰镇、西畈乡及湖山林场及列为轻型疫区。采取“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集中歼灭”策略,集中防控资源和优势力量,强化除治质量监管和疫情监测,并采取化学或生物、打孔注药、挂设诱捕器诱杀(监测)等综合防治措施。

3.无疫情巩固区。将连续2年及以上实现无疫情并成功拔除疫点的王村口、龙洋、焦滩、蔡源等乡镇列为无疫情巩固区。采取强化日常监测,强化检疫封锁,开展生物或化学防治措施,严防疫情反弹。

4.预防区。将尚未发生疫情、存在发生疫情风险的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柘岱口乡和白马山林场、桂洋林场列为预防区。采取强化日常监测,强化检疫封锁,开展生物或化学防治措施,降低松材线虫病传播和危害风险,严防疫情传入。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疫木除治。

(1)清理方式。采取集中除治和即现即清相结合的方式,对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进行采伐清理,各乡镇、国有林场为疫木除治责任单位,负责组织专业施工队开展除治施工作业。

(2)除治时间。集中除治阶段: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0月中下旬全面开工清理;2025年1月25日前,完成轻型疫区及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城镇周边、景区范围的山场“清零”,其他乡镇整体清理任务推进90%以上;2025年3月底完成县域全域“清零”;2025年4月开展“回头看”整改。

即现即清阶段:为2025年5月至2025年9月。对零星死亡的松树,3日内完成除治清理,做到动态清零。

(3)除治质量标准。所有采伐的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梢头枝桠要清理干净并同步清理下山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行就地销毁;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并作剥皮处理。

(4)疫木处理。所有清理下山的松树树干、枝桠必须就近运输到县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单位进行除害处理。各乡镇、国有林场要严格执行松疫木运输单制度,落实监管人员加强监管。定点单位与监管人员凭松疫木运输单据对疫木进行识别。充分用好遂昌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下称一件事),加强疫木从源头到末端的运输过程监管,防止疫木流失。

2.开展媒介昆虫综合防治。合理设置监测点位监测虫情趋势,重点对预防区、无疫情巩固区、其他中轻型疫区等疫情发生点位,采取无人机喷雾、喷粉、喷烟等方式防治松褐天牛,降低虫口密度。因地制宜在2025年2月底前完成打孔注药防治工作。

3.加强检疫执法。实施以乡镇为单位的疫区管理制度,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联合检疫执法机制,县级每年要联合林业、公安、综合执法和市场监管部门各开展2次打击非法加工松材线虫病疫木执法行动。属地乡镇加强辖区涉木企业管理,林业部门要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利用浙江省数字森防、一件事平台,有效形成对疫木清理、运输和违存放等过程中非法事件的快速处置,阻断人为传播途径。

4.定期普查疫情。九龙山保护区、柘岱口乡、白马山林场、桂洋林场以及无疫情巩固区等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监测。2025年9月下旬至2025年10月,及时开展秋季疫情“无人机+卫星遥感+人工现场核实”专项普查工作。

(三)监管措施

1.严格县内松树采伐管理。除省级以上文件规定外,县内所有松树只能进行除治性采伐,森林抚育、林相更新改造和林地征占用等采伐的松树,全部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木进行处置。电力、通讯、交通等部门相关工程涉松施工及使用松木材料的,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执行到位,并应当事先进行预登记报备,落实防治经费,处置善后事宜。

2.强化质量监管。重点对中型疫区开展跟踪监理,加强除治过程质量、进度督查监管,经检查不合格或进度偏慢的,乡镇要督促各专业施工队加快除治进度、提高施工质量。各乡镇要加快建立以乡、村、护林员三级林长为主体的责任体系和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加强疫木源头管控。专业施工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疫木清理数据实时上传至省数字森防平台,疫木运输车辆加装GPS定位装置。乡镇要加强下山疫木的监管,落实源头监管人员,运用一件事强化疫木源头管控,监管员劳务报酬可从统筹费内支出。乡镇要严格落实居民房前屋后松疫木薪材清缴机制,每月至少开展1次,防止疫木流失。

4.严格疫木安全利用。除取得许可的疫木加工单位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收购、调运、加工利用、存放松木及其制品。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可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派驻厂监督员,劳务报酬从县级预算或上级补助内支出。

鼓励全县加快下山疫木处置,各专业施工队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下山疫木进厂处置的,给予财政经费补助。加工单位应当在2025年4月2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对枯死松木加工及剩余物的集中除害处理工作。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集中除治验收评价

乡镇(街道)于2025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自查验收工作,按照县级发布的有关检查办法,以小班为单位开展自查验收,县级于2025年5月底前完成质量核查。重点对妙高、云峰、北界、新路湾、三仁、濂竹、垵口、大柘、石练、湖山、金竹、应村、高坪等乡镇和湖山林场进行抽样质量核查,核查数量按面积、小班数量各不得少于20%,其他疫区核查数量按面积、小班数量各不得少于10%。

(二)即现即清验收评价

乡镇及时完成自查验收,县级开展核查,以专业施工队为单位,核查小班数量不得小于5%。

(三)打孔注药验收评价

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要按照县级发布的检查办法,按期对施工情况开展质量核查工作。

五、除治费用与结算方式

(一)除治费用。妙高、云峰、新路湾、北界、三仁、濂竹、大柘、湖山等乡镇按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树过磅重量为主计算除治费用。鉴于湖山乡枯死松树发生点多分散,且面临水路交通不便的实际,对湖山乡按数字森防除治林业小班(含松)面积进行核补;湖山林场试行松材线虫病3年疫木除治承包。其他乡镇、国有林场枯死松树清理可按计时方式进行,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日登记台账,小班化管理。

以上经费标准参照《关于遂昌县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疫木除治工作的指导意见》(遂林防指〔2024〕3 号)执行。建立财政补助经费杠杆机制,快速推动疫木除治任务进度。

乡镇统筹费或工作经费应当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控宣传、疫木清理及监管等各环节。

(二)结算方式。专业施工队的除治费用采取收支两条线,由县级财政统一拨付、乡镇核算。集中除治阶段结束并完成验收后,拨付根据疫木数量(工时)计算财政补助经费总额的80%;即现即清阶段结束并完成验收后,拨付即现即清经费和集中除治剩余财政补助经费总额的20%。

疫木安全利用加工单位不得拒收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树树干及梢头枝桠,并按照各方承诺的收购单价标准执行。要及时将收购款项缴纳至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指定专户,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给各专业施工队,作为清理枯死松树的流转资金。专业施工队清理经费(财政补助部分)由乡镇直接支付。乡镇根据自查分和第三方核查分的平均分计算专业施工队的清理经费。经乡级自查和县级核查,乡镇整体平均分值不合格导致扣款,实际经费不足部分由乡镇自筹解决,县级不再另行追加。

各乡镇、国有林场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专款专用,及时支付专业施工队劳务报酬,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六、保障措施

疫情防控实行各级林长负责制。乡镇为疫情除治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乡、村、护林员三级林长为主的工作检查机制,及时动员部署,完成疫木除治与检查验收,加强疫木监管,形成防治工作闭环。要落实枯死松树清理采伐审批程序,规范简化采购流程,对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等非公开招标方式在乡镇平台自行采购,确保疫情除治工作及时开展。县级要按林长制工作要求,加强对各乡镇疫情除治工作质量和进度的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指导省数字森防、一件事使用操作规范,促进防治成效提高。同时,县级统筹安排防治经费,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各级要强化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宣传力度,有效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各界防控意识。

七、施行时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docx


征集部门:遂昌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4-10-17 截止日期: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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