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兰溪市市场监管领域高频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8月1日在http://www.lanxi.gov.cn/(兰溪市政府门户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截至2024年9月2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花路801号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52760440@qq.com。
联系人:程志海 联系电话:0579-88321893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