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善政发〔2020〕28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意见反馈

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文件,我局拟定了《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善政发〔2020〕28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1日。公示期间,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冯超然

联系电话:0573-84233325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777号

邮编:314100

附件: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善政发〔2020〕28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0日


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善政发〔2020〕28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嘉善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善政发〔2020〕28号)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一大点第(四)小点“持续推进耕作层表土剥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建设单位未自行开展耕作层剥离的,按40元/平方米收取土地复垦费,建设单位开展耕作层剥离并经验收合格后退还”。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施行。


嘉善县人民政府

2024年**月**日


征集部门:嘉善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0-11 截止日期:2024-10-21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