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文件,我局拟定了《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善政发〔2020〕28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1日。公示期间,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冯超然 联系电话:0573-84233325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777号 邮编:314100 附件: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善政发〔2020〕28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0日
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善政发〔2020〕28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嘉善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善政发〔2020〕28号)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一大点第(四)小点“持续推进耕作层表土剥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建设单位未自行开展耕作层剥离的,按40元/平方米收取土地复垦费,建设单位开展耕作层剥离并经验收合格后退还”。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施行。
嘉善县人民政府 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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