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新昌县城区重点区域禁止露天烧烤的通知(意见征求稿)》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助推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新昌城区重点区域禁止露天烧烤的通告(意见征求稿)》。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2日前通过邮箱cgj86028832@126.com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月22日

联系人:王同志

联系电话:0575-86119811

联系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大佛路1号(邮编:312500)


关于新昌县城区重点区域禁止露天烧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新综执函〔2024〕50号 关于公开征求《新昌县城区重点区域禁止露天烧烤的通知(意见征求稿)》意见建议的函.pdf

《关于新昌县城区重点区域禁止露天烧烤的通告(意见征求稿)》的起草情况说明.docx



征集部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4-10-12 截止日期: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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