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现对《金华市商务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推动商贸流通业提质扩容若干意见的通知》(金商务发〔2023〕42号)内容做出部分修改,删除附则中关于申报“培育重点商贸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商务局(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楼)司南,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xc20122012@163.com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 联系人:司南 联系电话:82338939
附件:关于推动商贸流通业提质扩容的若干意见 20241010政策修改公示.docx
金华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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