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期间,通过 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 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截止 10 月 17 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江街道兰荫路27号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 321100 ;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1176218182@qq.com 。
联系人: 董成艳子 ;联系电话: 0579-88899137 。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