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建设需要,我局组织编制了《嵊州市城区主要道路景观风貌品质提升规划》,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征询意见,公示期限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若有异议,请将意见提交至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
联系人:李明福
联系电话:0575-83168767
通讯地址:嵊州市鹿山街道长兴路208号
嵊州市城区主要道路景观风貌品质提升规划公示稿.pdf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
公告自2024年9月30日—10月30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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