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重大行政决策]关于《助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助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2021年12月31日施行《关于助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二十一条意见》,该意见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为继续助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修订了《关于助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578-7122413。

2.邮件地址: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华楼街395号)。

3.邮编:323700。

4.联系人:钟方忆,联系方式:0578-7122462。

反馈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

附件1:《关于助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助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征集部门:龙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4-09-30 截止日期: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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