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助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2021年12月31日施行《关于助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二十一条意见》,该意见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为继续助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修订了《关于助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578-7122413。 2.邮件地址: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华楼街395号)。 3.邮编:323700。 4.联系人:钟方忆,联系方式:0578-7122462。 反馈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
附件1:《关于助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助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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