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县司法局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与发展的需要,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现将修改情况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通过发送邮件等方式报送给县司法局。 邮寄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府前西路2号 邮编:323500 电子邮件接收邮箱:942604009@qq.com; 联系人:雷 涛,13967051539/0578-5084134。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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