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镇海区道路通行环境,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镇海区荣骆路等道路交通管制措施及部分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相关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0年9月8日至9月12日。如有问题,请与镇海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系,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0574-86637021。
关于调整镇海区荣骆路等道路交通管制措施及部分路口、 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改善镇海区道路通行环境,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荣骆路、三五路等道路进行交通组织调整,具体措施如下: 一、荣骆路、三五路 1、单向交通走向: (1)16:45—18:00,20:30—21:30,荣骆路(三五路—东邑家园北门)段由西向东。 (2)7:30-8:00,15:30-17:30,三五路(南一路-南二路)段由北向南。 2、机动车管制措施: (1)16:45—18:00,20:30—21:30,荣骆路(三五路-东邑家园北门)段禁止一切车辆由东向西行驶。 (2)7:30-8:00,15:30-17:30,三五路(南一路-南二路)段禁止一切车辆由南向北行驶。 3、其他规定: 实施单向交通组织期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不受交通管制影响,正常通行。 二、启用下列电子警察,对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反禁止标线通行、违反禁令标志通行、逆向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违法停车拍摄点位: 1.荣骆路(骆驼中学西侧)周边 2.荣骆路(骆驼中学东侧)周边 3.聚兴路38号周边 4.聚兴路39号周边 5.聚兴路与庄中路周边 6.聚兴路万隆小区63号周边 7.聚兴路与街河周边 闯禁等监控卡口拍摄点位: 1.荣骆路与东邑北路 西侧 2.荣骆路与三五路 东侧 3.庄南公路与镇骆路 南侧 4.庄南公路与镇骆路 北侧 5.G329国道173KM+950M 电子警察拍摄点位: 1.329与横三路 东口 南口 北口 2.九龙大道与西经堂 西口 3.九龙大道与陈沈路 南口 北口 4.九龙大道与滕山路 东口 南口 北口 5.九龙大道与沿山公路 南口 北口 6.九龙大道与南一路 北口 7.九龙大道与盛兴路 南口 北口 8.九龙大道与荣吉路 北口 9.九龙大道与镇海大道 北口 原相关交通管制规定和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全区所有灯控路口及学校、医院、菜场、车站等周边的视频监控均具有非现场抓拍功能,请市民们在驾驶过程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有序通行。 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