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要求及相关工作部署,司法局牵头对20231231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市司法局根据市级有关单位提出的文件清理意见,进行清理汇总审核,形成了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41025日前反馈至市司法局立法处。

通信地址:台州市行政大楼6楼市司法局立法处

邮政编码:318000

电子邮箱:tzfzb88511629@126.com

联系电话:0576-88511629

   真:0576-88510397

 

附件:1.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5.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5.doc


台州市司法局

2024924



征集部门:台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9-24 截止日期: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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