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及相关工作部署,司法局牵头对2023年12月31日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市司法局根据市级有关单位提出的文件清理意见,进行清理汇总审核,形成了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4年10月25日前反馈至市司法局立法处。 通信地址:台州市行政大楼6楼市司法局立法处 邮政编码:318000 电子邮箱:tzfzb88511629@126.com 联系电话:0576-88511629 传 真:0576-88510397 附件:1.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5.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5.doc
台州市司法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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