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绿城豪成物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核定舟山海悦澜庭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关于印发〈舟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舟价发〔2009〕129号)、《关于规范和调整市区普通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舟发改价格[2018]22号)等文件规定,经实地初评该小区物业服务具体情况,拟将舟山海悦澜庭住宅小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核定为:普通高层住房最高物业费标准为1.85元/月·㎡,允许下浮。非普通住房物业服务收费、车位服务收费、属全体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的车辆停泊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如对上述收费标准有意见及建议,致电0580-3016111,联系人:虞先生。提出意见截止日期2024年10月8日。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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