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海悦澜庭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意见的通知

浙江绿城豪成物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核定舟山海悦澜庭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关于印发〈舟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舟价发〔2009〕129号)《关于规范和调整市区普通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舟发改价格[2018]22号)等文件规定,经实地初评该小区物业服务具体情况,拟将舟山海悦澜庭住宅小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核定为:普通高层住房最高物业费标准为1.85/月·㎡,允许下浮。非普通住房物业服务收费、车位服务收费、属全体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的车辆停泊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如对上述收费标准有意见及建议,致电0580-3016111,联系人:虞先生。提出意见截止日期2024108日。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927


征集部门:普陀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9-27 截止日期: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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