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推进会和省厅、市局法治公安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分局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争当全市公安第一方阵先行军”为新起点,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区法治公安建设体系,结合我区实际,镇海公安分局决定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开展全区公安机关关于全面深化法治公安体系建设活动。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9.1-2024.9.30 二、公众提交意见途径: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镇海公安分局(镇海区骆驼街道永平西路166号),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镇海公安分局关于全面深化法治公安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推进会和省厅、市局法治公安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分局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争当全市公安第一方阵先行军”为新起点,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区法治公安建设体系,立足源头管控、抓牢过程监督、夯实即查即改、落实结果应用,从根本上转变民警执法理念,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跃升全市前列,分局决定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开展全区公安机关关于全面深化法治公安体系建设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构建与“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深度融入“共富、共治、生态”三大警务和浙江公安工作现代化先行发展大局。扎实开展全区公安机关全面提升法治能力活动,深入查摆制约分局执法规范化水平的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加快形成和提升公安法治新质战斗力,以高水平法治公安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 (一)执法质量提质增效进一步进位。围绕跻身“全市第一方阵先行军”目标,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第一生命线的理念,锻造打击有力、执法公正的雄镇铁军。 (二)执法“品牌”示范引领进一步突破。以全国、全省执法示范单位争创活动契机,聚焦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完善现代化办案机制,总结提炼做法,着力打造法治公安体系建设“品牌”。 (三)法制“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夯实。加强法制人才培育,围绕分局队伍建设“鳌柱行动”,用好“三鹰”、“青黄助力基层”等队伍培育机制,分阶段分层次加强执法实战练兵培训,实现全警法治素养整体跃升。 三、重点工作 为实现公安机关高质量执法体系建设目标,分局将从理念、行为、保障、监督、素质和数字赋能六个方面,通过“六个全面”,开启公安法治工作的崭新局面,助力分局全面跻身全市第一方阵。 (一)执法理念的全面提升。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执法工作的全方面和各环节,确保分局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全局各单位要端正执法思想,切实提升执法理念,让法治精神渗透到公安机关打防犯罪、执法办案、行政管理、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的各领域、全过程。 1.强化法治公安建设领导。党委负责全面统筹,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整体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年度内专题研究法治公安建设不少于4次。分局各单位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警执法理论学习教育的必修课,通过领导学法、民警培训、普法宣传等活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增强为民执法意识。完善分局各执法单位“一把手”第一责任,法制分管领导主要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的工作责任制。 2.加强工作协同部门联动。在“党委领导、法制牵头、部门协同、全警参与”运行工作机制下,分局综合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聚焦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数据研判、奖惩通报、联合核查、整改纠错等机制,同向施策、精准发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各业务警种要对照条线执法质量评定标准强化业务指导,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 3.全力争创执法示范单位。以争创全国、全省执法示范单位为载体,培树具有镇海辨识度的执法“品牌”,完善规范体系,打造突出“亮点”,分局各警种部门,应根据创建需要,协同发力,共同推动全局法治工作体系化、规范运行。 4.树立避免发生执法风险的理念。办案民警、法制民警、审核领导在执法各个环节、案件审核把关中,时刻树立避免发生执法风险的理念,要树立执法提质增效理念,避免执法失误、出错;要防止发生因执法问题办案民警被追责问责风险;要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信访投诉、涉警舆情等风险。 (二)执法行为的全面规范。从根本上转变以往粗放型、随意型的办案模式,搭建起规范执法的制度框架,使得办案民警对执法办案常存敬畏之心,进而引导规范执法,让办案责任真正落在实处。 5.规范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落实“三个当场”制度等规范受立案工作,规范设置分局、派出所接报案场所,安装覆盖所有区域的高清录音录像设备并接入“浙警智督”系统,实现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出台分局接报案中心运行规定,建立健全接报案与立案举报投诉核查、涉案警情回访以及案件类警情日清周结月通报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对接报案与立案工作不规范情况的监督和治理,确保受立案工作规范。 6.加强办案羁押管理安全。常态组织办案场所安全自查整改,全面清除安全隐患,常态化开展执法安全网上巡查;严禁在办案区内超期羁押人员,发现违规羁押、不登记羁押、看管不负责任等情形的,一律严肃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规范押解工作,组织押解人员培训,建立押解前审批和出发前检查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押解警力配比、全过程视音频记录、全程采用严密控制措施等规定要求,对日常押解工作情况开展网上监督检查。 7.完善派出所办案负面清单制度。结合省厅、市局有关工作要求,适当调整刑事办案模式,优化负面清单案件范围,完善案件接受移交衔接机制。强化业务警种负面清单牵头责任,全面加强警种管辖案件的侦办指导,要切实落实负面清单规定范围内的案件质效责任。 8.健全执法工作指引。针对接处警、受立案、侦查取证等执法行为,以及证据收集、固定、保存、审查等执法环节,完善现场执法用语、行为标准和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制定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做到规范执法。推动出台电子物证委托、受理、检验和文书出具等环节工作规范,保障电子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 9.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对未如实受立案、压案不查、久侦未决、伤害案件办理、涉案财物处置规范、取保候审执行规范等重点执法问题的专项治理,针对分局各执法办案单位存在的具有共性、突出性、顽固性的问题,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根据问题的紧迫严重程度定期组织专项治理,集中解决影响执法规范化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执法问题。建立涉案财物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机制,在作出行政处罚或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决定时,应当一并明确涉案财物的处理意见。 10.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部署要求,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规范公安涉企执法行为,落实“包容审慎”执法,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最大限度减少公安执法活动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以高水平执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三)执法机制的全面完善。深入领会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法治公安建设的最新内涵和要求,全面梳理现有涉及执法相关机制,增补原本空缺制度,顺势而为、因地制宜的探索完善机制的体系化建设,建立“教、学、练、战”一体化工作机制。 11.压实中层领导执法履职责任。贯彻落实全市公安机关中层干部执法履职规定,发挥中层干部“带头、引领、管理、担当”的头雁作用,落实中层干部在履行值班坐堂、审核指导、案管运行、执法办案、带头学法和信访办理等方面的职责,对涉及的执法对象管理、办案区管理、涉案财物管理、案件质量等执法环节实施全流程监管,鼓励中层干部多办案、办快案、办好案,并对案件办理采取领导包案、督办制,以切实提高案件办理的时效质量。完善中层领导执法履职评估细则,作为干部履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12.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紧盯“警、案、人、物、场、卷”等核心要素,强化执法“事前预警、事中监督”,构建执法全环节监督模式,严格贯彻落实“日清、周结、月通报、季评估”制度。完善分局执法管理中心、所队案管室工作任务清单,优化法制员、法制辅警队伍职能,提高巡查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对系统自动预警、人工巡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即查即改、问题整改闭环,确保全局所有执法办案部门全覆盖,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流程管控。 13.全面落实执法激励保障。完善执法办案积分标准和明确积分结果运用办法,办案民警、法制员、中层领导全体纳入个人执法办案积分量化,真正把办案积分作为表彰奖励、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制定执法先锋、办案能手、优秀法制员评选标准,加强公安法制人才库建设,打造法制多领域的专业人才团队,形成培养一个、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用好最佳和劣质案件评定,对最佳案件人、法制员、分管领导落实奖励措施。 14.优化行刑衔接与司法协作机制。发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作用,实现警检常态化信息通报等方面的良性互动;对于部分特殊敏感重大案件实现检察官提前介入,为侦查取证提供专业建议,注重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提高案件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应用行刑衔接模块,完善行政机关线索移送、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 15.完善案件审核体制机制。完善法制部门案件审核把关工作规定,严格落实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统一负责接收、流转、移送案件,严格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坚决杜绝办案单位私自接收司法监督类文书、私下操作的情形。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案件逐级审批机制,明确单位法制员、所队领导、法制大队、局领导的审核职责。规范敏感案件撤案、强制措施变更审批、报备制度。 (四)执法监督的全面覆盖。完善的机制体系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强化监督可以有效促进制度的具体落实,实现机制设定的预期目标。 16.加大案件质量复盘评查。完善案件评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优劣案件评定,对被检察机关通知立、撤案、纠正违法、无罪不捕不诉,投诉举报、信访、复议诉讼、舆论炒作,以及市局巡查确认存在且无法整改或者不落实整改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问题等情形,开展案事件倒查复盘,梳理分析存在的执法问题和风险隐患,并结合执法责任落实相应处理。对于日常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重大执法问题,视情况下发执法建议书并抄送督察部门进行记分。 17.加强警检磋商协作机制。加强新时代镇海区检警协作,常态化开展“三长会商”工作机制,科室长每月对接、分管局领导与业务副检察长每季度对接、公安局长与检察长每年不少于2次对接的会商机制,将对接内容、频次、书面纪要形式等予以固定。法制、督察等部门每季度对检察监督事项开展梳理复盘,逐条梳理,分析原因,并出台针对性执法指引,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 18.改进执法评估方式方法。分局各执法单位执法质量考核纳入分局综合绩效专项评估,坚持日常检查、阶段考评、年度评估和上级评估结果引用等相结合,优化执法办案评价指标和考评机制,建立对办案单位全覆盖评估、执法行为全流程评价的执法评估体系,突出专业警种“条线考核、交叉评价”,形成监督合力,保证执法评估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五)执法素质的全面提高。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的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建立分局执法主体能力提升工作机制,形成民警执法能力提升常态化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执法主体的能力水平。 19.落实执法主体能力建设。紧密结合市区两级全警练兵实施方案及分局的“三鹰”计划,牢牢把握中层干部、办案骨干、青年民警等几类重点群体,充分发掘法律素养过硬的法制人才,依托疑难案件研商、行政诉讼应诉、优劣案件评审等分局特色平台,通过开展庭审旁听、专家授课、进修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培养方式,全方位打造素质高、能力强的执法精兵,为分局储备专业法制人才。 20.持续抓好学法考试。营造常态化的以考促学、以考促练的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在用好职级职务晋升,落实逢晋必考基础上,要求新入职民警必须在一年内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分局35周岁以下民警,鼓励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每季度组织“青年民警”法律法规知识的抽考,年度组织中层干部、法制员案件评审等活动。 21.谋划推动执法办案实战练兵。以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基地,通过检法、市局跟班学习相结合的执法教学实践模式,组建教官团队,深化警师培育,通过开展模拟案件办理、实战观摩,比武竞技等方式,不断增强民警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实践能力;依托专业警种进中心办案,组织年轻民警开展多警种执法实训,大力培育优秀办案骨干。 (六)执法数字赋能的全面深化。信息化智能化是公安工作的大趋势,法治建设更是离不开数字赋能,在警力有限的大背景下,向科技要警力越来越具现实必要。 22.积极开展执法巡查预警模型研发。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对“警、人、物、案、场、卷”等全要素建立科学预警模型建设,实现超期预警、流程提示、违规提醒等功能,便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发现瑕疵解决问题,同步结合应用执法监督管理、全过程执法视音频管理等系统平台,实现对警、案、人、物、场、卷等执法要素的大数据精准监督、智能化预警预防、可回溯受控管理。 23.紧盯单人讯问、办案超期、看管脱岗睡岗,以及现场执法不规范问题,主动创新和应用一批智能化手段,深度应运公安机关办案场所违规、异常行为预警系统,利用AI智能视觉技术,强化对办案场所的全方位管控,弥补人工监管的先天不足对问题进行动态识别、精准抓取、及时推送,做到执法问题提醒防范在先、整改落实在前。 24.深化“办案一件事”集成改革。坚持以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为主干,深化拓展应用数字化办案以及跨部门协同应用,强化执法大数据深度挖掘、态势感知,为领导决策、执法办案提供数智支撑,着力打造“取证少跑腿、部门一网通、监管全覆盖、保障云支撑”的执法办案新生态。深化“公安大脑”保障跑道建设,进一步完善法治融在线、社区矫正人员协同数字化应用场景等公安科技数字化项目的研发,持续优化丰富平台的资源数据及场景应用的条件和类型,实现相关项目在全省的应用广度和深度,真正打响公安数字化品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分局高质量执法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力争实现“全市第一方阵先行军”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分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各执法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全局民警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活动实施的要求。 (二)坚持统筹协作。法制大队要统筹全局,牵头做好组织实施,政治处、纪检、督察(审计)、信访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聚焦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数据研判、奖惩通报、联合核查、整改纠错等机制,同向施策、精准发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情指、刑侦、交警、经侦、网警等业务警种要对照条线执法质量评定标准强化业务指导,将提升年活动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 (三)巩固工作成效。对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全面规划、分步推进,强化政法智能化建设成果和信息化手段运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制度、监督管理机制、主体能力建设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着力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和整改成果巩固,切实把普遍整改与重点整改结合起来,把日常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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