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出台的《政府投资条例》、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省政府修订的《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发改委制定的《关于贯彻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的操作指引(暂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多轮召开意见征求会和研讨会,市发改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定了《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7128820(自动) 2、邮件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62号发改局318室 3、邮编:323700 4、联系人:洪泽斌 联系电话:7763112 反馈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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