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界管理的通知(试行)》《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龙泉市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征求意见。 一、征求时间 2024年9月25至2024年9月30日。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山西路35号) 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方式:0578-7124930
《龙泉市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意见反馈结果链接:https://www.longquan.gov.cn/art/2024/10/11/art_1229597558_59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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