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司法局对2024年6月30日前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县司法局代拟起草了《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单并于2024年10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苍南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0577-68881809 电子邮箱:zj_jaggie@163.com 联系地址:苍南县人民大道555号810室
附件1: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单.doc 苍南县司法局 2024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