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省政府土地审批权下放扩面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40 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8号)等有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土地审批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9月10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 征集日期: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10日。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0575-85136971; 传真:85221612。 附件: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土地审批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