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决定对《莲都区2024年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莲农发〔2024〕78 号)的个别条款作修改:将第四章第二条“强化整改督导。为更好推动工作开展,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莲都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对各乡镇(街道)整改工作开展全过程督导。建立一月一督一通报机制(附件7),各乡镇(街道)每月报送配方肥推广数量和资金使用进度;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红黄蓝三色评价。对整改敷衍、打折扣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删除。 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形式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丽水市中东路19号),联系人:饶聪,联系电话:0578-2609137。 附件:莲都区2024年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修改征求意见稿).wps 起草说明.doc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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