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为加快长兴县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现公开征集我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和场景。 一、试点范围 绿色低碳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授权运营申报单位条件 申请授权运营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 2.落实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3.具有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要求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实践经验。 4.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5.近3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近3年内无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违法记录。 (二)授权运营申报场景条件 1.授权运营的应用场景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并设置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2.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能够取得显著成效。 3.应用场景应符合相关领域合法性、规范性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领域行政管理有关要求。 4.按照应用场景申请使用公共数据,坚持最小必要的原则。 三、评价标准(共100分) (一)应用场景建设方案(28分) 申报单位结合对长兴县公共数据资源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的理解,提出申报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建设方案。方案应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申报领域实际要求,体现公共数据与企业自有数据以及第三方数据的结合能力。根据方案针对性、模型算法先进性、丰富性和可落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20—28分,良好得10—19分,一般得0—9分。 (二)实施能力(20分) 申报单位应说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的实施计划安排、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和风险管控等方面,根据实施能力的可行性、推进力度和全面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14—20分,良好得7—13分,一般得0—6分。 (三)预计成效(20分) 申报单位应提供项目预期成效,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根据预计成效的针对性、丰富性和可落地性进行计分。优秀得14—20分,良好得7—13分,一般得0—6分。 (四)技术能力(6分) 根据申报单位参与标准制订或具有软件著作权及专利情况评分。要求以上技术能力与申报领域相关,包括应用场景、数据产品或安全技术等方面。申报单位参与标准制订且排名前3位的,国家级以上得6分、省级以上每个得3分、市级以上每个得2分。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的每件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专业人才(6分) 提交申报单位专业人才相关资料,专业人才须具有相应领域3年以上从业背景。每1名专业人才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职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安全保障方案(20分) 申报单位应提供项目整体安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内容。材料应包括安全架构、管理制度、人员管控、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内容。根据安全保障方案的全面性、专业性和操作性程度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14—20分,良好的得7—13分,一般的得0—6分。 四、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17时止。 五、申报方式 所需申报资料按照《长兴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见附件)要求填报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长兴县数据局(长兴县兴国商务楼2号楼1113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长兴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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