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乐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在2024年10月20日前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方式:书面、网页留言或电话 电子邮箱:yqzhzfzcfgk@163.com 联系电话:0577-61887917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宁康西路60号 联系人:陈乐优
附件: 附件1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关于《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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