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人防工程结建范围调整执行新版中心城区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2024年6月28日,《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后,嘉兴市中心城区范围相较于《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7年修订)发生了较大变化,新规划对中心城区范围进行了调整和扩大。为确保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同时为保障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我办就人防工程结建范围调整执行新版中心城区范围的时间和审批受理节点进行了明确,形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秀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zhou.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嘉兴市洪兴西路1765号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编:314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68189224@qq.com。

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27日。

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73-82720235。

附件: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人防工程结建范围调整执行新版中心城区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doc

嘉兴市秀洲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征集部门: 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4-09-19 截止日期: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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