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淳安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发挥标准化和品牌战略的引领作用,激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标准、品牌建设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淳政办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30日内反馈至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吴洋洋、李春伟,联系电话:0571-89601765,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大街18号。 附件:淳安县知识产权、标准、品牌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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