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1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及技术评审准则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4〕11号),我委制定了《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时间:2024年9月19-2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9月2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电话:0571-87057556,传真:0571-87052423 邮箱:sawb@zjwjw.gov.cn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健康处 唐秋生 附件:浙江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征求意见稿).wps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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