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和《衢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要求,县发改局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常山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8日,感谢您的参与支持。 请相关单位、社会公众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信箱:ncepukc@163.com; 2.电话:0570-5663827; 3.邮件地址:常山县胜利街37号县发改局。 附件:常山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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