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发改社会〔2024〕1号)要求,我局联合县级有关部门制定了《嘉善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内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2024年10月6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3-89108609 联系地址:嘉善县人民大道126号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社会发展与改革科
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6日 《嘉善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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