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磐安县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发改局牵头制定了《关于磐安县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7632.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69003120@qq.com。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7日。 联系电话:0579-84662363 发改局物价科。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3日 关于磐安县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磐安县殡仪馆: 你馆《关于申请调整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请示》(磐殡〔2024〕1号)收悉。为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你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殡仪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 殡仪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选择性)服务收费。殡仪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按《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普通存放、火化(含普通炉、捡灰炉)、骨灰寄存、普通化妆、遗体理发、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花圈花篮租赁服务收费,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其中:捡灰炉火化、普通化妆、遗体理发、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花圈花篮租赁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最高限价管理。 在保证基本服务的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殡仪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延伸服务。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延伸服务收费项目见《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金华市殡葬延伸服务项目的通知》(金市民〔2020〕37号)。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殡仪服务机构与丧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 未经金华市民政和发改部门确定的殡仪延伸服务项目,不得开展,不得收费。 三、规范殡仪服务收费行为 殡仪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殡仪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价格监督电话等内容,并自觉接受丧户和社会监督。服务项目应由丧户自主选择,提供服务应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的事项、双方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户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票据,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殡仪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自立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不得收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措施 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遗体火化(普通炉)费、接运费、普通冷藏费、骨灰寄存费的免费范围及对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低保等特殊对象,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措施,具体按县惠民殡葬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月**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批复不符的,以本批复为准。 附件:磐安县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磐安县民政局 2024年**月**日
附件 磐安县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价 单位 | 收费 标准 | 项目说明 | 备注 | 一 | 遗体火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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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普通炉火化 | 元/具 | 330 | 遗体置入火化炉,骨灰整理、装殓等火化全过程费用。 | 惠民项目。 | 2.捡灰炉火化 | 元/具 | 830 | 费用应按规定扣除财政补助。 | 二 | 遗体接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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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遗体接运 | 元/具 | 180 | 从遗体所在地接运到殡仪馆的费用。超过30公里部分(以实际往返里程计),每公里加收4元,但最高不超过300元。 | 惠民项目。 | 三 | 普通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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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普通冷藏 | 元/天 | 80 | 不足24小时,按1天计算。 | 惠民项目。 | 2.独立单柜冷藏 | 160 |
| 3.独立移动冷藏柜冷藏 | 260 | 四 | 普通化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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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普通化妆 | 元/具 | 100 | 包括:面部清洗敷干,嘴巴、眼睑整合复位,脸部上妆,眼眶、睫毛、脸腮、嘴唇描色、化妆,整理衣装、梳头。 |
| 五 | 遗体理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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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遗体理发 | 元/具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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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价 单位 | 收费 标准 | 项目说明 | 备注 | 六 | 骨灰寄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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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骨灰寄存 | 元/月 | 10 | 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 | 惠民项目。 | 七 | 殡仪设施(用品)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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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普通守灵厅 | 元/天 | 300 | 面积:35平方米,含移动冷藏设备、空调、电子香烛、守灵台、造型绢花、遗像架、休息室、茶水等设备设施。 | 惠民项目。 | 2.普通告别厅 | 元/场 | 260 | 面积:50平方米,含移动冷藏设备、空调、电子香烛、守灵台、造型绢花、遗像架、休息室、茶水等设备设施。 | 普通告别厅收费为惠民项目。如租用本厅用于守灵,则按520元/天计算。 | 3.大告别厅 | 元/场 | 800 | 面积:300平方米,含移动冷藏设备、空调、电子香烛、守灵台、造型绢花、遗像架、休息室、茶水等设备设施。 |
| 八 | 花圈花篮租赁服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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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圈花篮租赁 | 元/只 | 15 | 包含一副挽联的打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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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项目,免费范围按磐民〔2022〕59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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